用法律手段来干预快递价格,可行?

九州物流网2021-06-28

  6月21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在回复网友“快递恶性竞争导致快递员派费过低”的留言中表示:

  市场监管总局将密切关注这一问题带来的负面影响,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研究保护快递员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

  该网友在留言表示,快递公司打价格战,为了抢占市场份额恶性竞争。价格低于成本价。导致快递员派送费过低,许多快递员为了节约成本所以不送货上门否则可能会亏本,虚假签收情况也很严重。农村更是难以落实。快递公司也不和快递员签劳动合同,快递员的得不到基本的保障。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局在回复信中表示,快递公司低价竞争问题已引发社会广泛反映,将与有关部门研究共同保护快递员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在此之前,快递“价格战”引发的恶性竞争及其行业乱象也引起了央媒的多次关注和报道,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也已经开始介入。

  强监管、严执法,通过政策规范指引快递发展和经营的“新时代”已经开启且逐步走向深化。在这个过程中,当然不排除通过立法等法律手段来干预。

  最典型的做法是浙江。5月,浙江省政府第7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省快递业促进条例(草案)》,其中规定快递经营者不得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提供快递服务,后续将以法规案形式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多位专家在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长期低价竞争并非好事,最终损害的是消费者权益。他们建议,运用法律手段对快递经营者和电子商务平台及平台型快递经营者进行规制,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对快递行业的价格战起到遏制作用。

  监管之风,愈加强劲。接下来,动用法律来干预和规范快递市场的“雷霆手段”,也会呼之欲出吗?(以下主要内容均来自《法制日报》相关报道和采访)

  01

  快递难掌“定价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定,价格的制定应当符合价值规律,大多数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极少数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

  在北京邮电大学邮政发展研究中心主任赵国君看来,现在看到的快递价格基本上都是市场调节价,而非政府指导价,这种价格的形成要遵循市场竞争,由经营者自定的同时也要遵循公平、合法、诚信原则,最主要的就是考虑生产经营的成本和市场的供求关系。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任超说,目前国家没有明确的邮资或者快递费的规定,消费者看到的快递价格,是各个地方加盟网点根据市场行情自行确定的。以北京市为例,《北京市快递业价格行为规则》第三条规定,快递业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企业依据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情况等自主制定,通过市场公平竞争形成价格。

  需要指出的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快递价格战的价格并不是对终端消费的价格,而是在产业链上下游之间的价格。从目前的产业链上下游来讲,有很多没有理顺之处,比如处于上游的电商由于快递量大,对快递企业有绝对的话语权,快递企业很难有议价主动权。

  快递行业同质化竞争严重,很多都以电商件为主。在这个产业体系中,快递企业处于弱势地位时,只能用短期看似最有效的价格战来抢夺市场份额。

  “就目前的形势来看,整个快递业的价格不是由快递业掌握的,更多的是电商利用自身资源优势,压低快递业价格而拥有定价权。”任超说。

  此外,快递价格战是一个长期持续的状态,现在价格战愈演愈烈,还有资本搅局的因素。赵国君认为,资本加入后,背后有资本支持的企业,可以通过烧钱先把市场份额抢到手。

  难掌“定价权”,缺少“议价权”,现行环境和产业体系中的快递确实很难摆脱“低价竞争”的魔咒,深陷其中的玩家们也难以挣脱“囚徒困境”的束缚。

  02

  为何要动用法律手段来干预?

  浙江《草案》发布后,有些网友不解:为何“低价”也要管,况且企业怎么会赔钱做生意,会真低于成本价交易?

  其实不然,企业可能真会暂时做赔钱生意。由此带来的负面影响不容忽视。从定义来看,低价倾销行为是指经营者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制止低价倾销行为的规定》中均有对低价倾销商品的相关禁止性规定。

  低价倾销违背企业生存原理及价值规律,在市场竞争中往往引发价格战、中小企业纷纷倒闭等恶性竞争事件,甚至可能导致全行业萎缩。

  数据显示,从2018年至今,共有12家快递企业陷入困局。今年以来,诸如“派件费仅四毛钱快递点倒闭”等行业新闻屡屡冲上热搜。比如,某快递网点负责人称,今年2月,原本6毛钱的派件费再次下调了2毛,他只能无奈选择关闭网点。还有快递网点的负责人称,目前只能靠借高利贷维持。

  快递价格战愈演愈烈,派件费大幅下调,快递员的收入也受到影响。不少快递员吐槽,如今送的快递量越来越多,收入却越来越少。

  过多的派件量导致服务质量无法跟上,不少收件人发现自己的快递经常未经允许就被投放到快递柜或代收点;还有收件人发现,自己网购的商品发货后迟迟收不到快递,询问卖家才发现快递网点被停掉了,没有人派件。

  “在快递行业中,价格战必然会带来快递网点的波动,网点波动意味着快递末端不稳定。被迫卷入价格战的快递企业,如果没有雄厚的资本实力,为了维持正常的市场运营,只能降低末端派费,直接影响就是快递员收入下降,间接导致服务质量下降,最终失去用户。”任超说。

  赵国君说,目前一些快递网点倒闭、快递员跑路及大量流动,快递延时、丢失、破损、不规范投递等现象时有发生。若整个行业都习惯了低价,则将导致整个行业服务水平降低,最终损害的是消费者权益。

  不断降价会使网点出现系统性危机,企业的负债、现金流将面临严峻挑战。类似长期低价竞争并非好事,这种亏损的成本最终都要转嫁到消费者的头上,虽然现在消费者可能占了便宜,但从长期来看,企业最终还是会通过其他方式将利润回收。

  过低价格导致企业间恶性竞争,无力良性运转,更没有办法扩大再生产。有些企业会被淘汰,但这并不是单纯的优胜劣汰,如果放任这种形式的淘汰,最后可能导致整个行业生态体系瓦解。

  03

  法律手段该如何干预?

  “处罚快递价格战中的低价倾销行为存在难点。”赵国君说,快递全程突破地域限制全网联合作业,涉及收集、处理、运输以及投递的所有环节,各家企业对成本的计算、分摊体现出差异性,政府对快递成本价并没有非常明晰的掌握,目前认定是否存在低价倾销行为是以市场上约定俗成的价格作为参照物,监管依据其实并不充分。

  关于如何遏制快递价格战,赵国君认为,修订相关的法律法规,使产业链上下游的关系理顺,让电商平台、快递企业及收件人等成为平等的合作主体,才是解决之道。

  赵国君建议,可以将电商选择快递企业的选择权交给用户,由用户选择使用哪家快递企业,用户不仅对价格敏感,对服务也很关注,能督促快递企业真正做优服务,促使快递企业从价格成本、企业生产发展、做优生态圈的角度考虑,自觉对价格、加盟制等进行规范管理。

  任超则建议,通过多部门联合,改变电商控制快递价格的局面,树立打价格战不如打服务战的理念,确保快递业在提升服务质量上多下功夫,不断提升用户服务感知,树立良好经营口碑。

  “同时也要督促快递企业进行成本测算。”在赵国君看来,可以形成一个成本测算体系,供监管部门参考,作为监管依据。

  任超认为,可以借着《草案》的通过和正式颁布,从浙江开始试点,进而推广到全国范围内,对快递经营者和电子商务平台及平台型快递经营者进行规制,在一定程度上对快递行业的价格战起到遏制作用。

  需要注意的是,在如今快递量持续增长、末端派送费一再压低的背景下,快递员很难每单都送货上门,但若不送上门又担心被收件人投诉。

  对此,赵国君认为,目前低价快递本质上是对快递员的进一步压榨,许多快递员实际劳动付出和收入不成正比,这本身不是一个常态,将会导致大量快递员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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