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州物流网2024-05-22
5月20日,工信部网站发布《制造业企业供应链管理水平提升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认真学习之后,梳理了5个亮点,与各位供应链实践者和研究者进行交流。
1.三个部门发布
“指南”是由工信部、交通部、商务部联合发布的。关于供应链政策文件,这三种部门联合发布应该是第一次。去年的《深圳市加快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是由当地工信局和商务局联合发布的,并没有包括交通部门。而在国家层面关于“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或示范创建联合发布的8个部门中,也没有交通部门。
这次“指南”发布,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指导意见》、《“十四五”现代物流发展规划》等部署要求。落实《“十四五”现代物流发展规划》离不开交通运输,所以就有了交通部的参加。
三部门联合发布,正好对应了制造企业供应链包含的商流、物流、信息流和生产制造。
2.明确一个概念
“指南”开篇就明确了“制造企业供应链”的概念,是“制造企业利用信息技术等手段,全面规划产品设计、采购、生产、销售、服务等供应链环节中的商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等,并进行计划、组织、协调与控制的各种活动和过程”。
这一概念指出了“信息技术是手段”,在“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的基础上增加了“商流”,明确了对供应链除了“规划”,还要进行“计划、组织、协调与控制”,而且突出强调要“利用信息技术等手段”“全面规划”供应链“四流”,并进行“计划、组织、协调与控制的各种活动和过程”。
这一概念把“产品设计、采购、生产、销售、服务等”包含进了供应链环节,这与2017年国办84号文对供应链全过程的包含是一致的,都有“产品设计”和“服务”,体现了“大供应链”理念。
3.突出企业主体
“指南”明确强调“提升供应链管理水平的主体是企业,关键也在企业”,所以在提升供应链管理水平中,有关部门要“尊重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主体地位”,“引导企业前瞻谋划”;制造企业“要发挥主体作用”,以“实际需求为导向,因‘企’制宜推进”。
所以,在选择“智力支持和解决方案”服务方,在“与科研单位双向联合”,在“与物流、贸易企业深度融合发展”,在“与金融机构互通链上信息”,在“开展供应链管理水平评估”,在校企联合建设“产业学院、育人示范基地、供应链管理实训基地等各类人才培养创新载体”,等方面,制造企业拥有“主体地位”。
4.重视专业力量
专业机构做专业事,“指南”非常重视发挥专业力量的作用,特别强调“行业协会、招投标服务机构、供应链解决方案服务商、平台企业等要坚持服务导向,为企业供应链管理提供智力支持和系统解决方案”。
其中的“服务导向”明确了“专业力量”与制造企业供应链的关系,并界定了供应链解决方案服务商与其他3种专业力量所应侧重的方向。
“鼓励各类供应链管理解决方案服务商围绕制造业企业供应链管理需求,分行业、分场景形成系统解决方案并进行推广应用,同时依照企业实际需求,提供专业化、定制化、个性化的实施方案。”这等于是政府部门公开正式地对各类供应链管理咨询机构的角色肯定和作用期待。
“支持行业协会、平台企业、招投标服务机构等充分挖掘数据资源,构建制造业产业链供应链信息库、产品库、专家库,为制造业企业提供供应链管理咨询对接服务”。“指南”认为,“行业协会、平台企业、招投标服务机构”3种专业力量,在沉淀数据、构造数据库、基于数据提供“对接服务”等“业务数字化、数据业务化”方面有着独特的作用。
5.隐含基本逻辑
“指南”包括9大部分,27项措施,另附“参考指标体系”和“名词解释”,涉及到了制造企业供应链供应链管理的方方面面。
比如,供应链战略、现代供应链管理思维、供应链要素资源、供应链生态体系、供应链多维协同、供应链管理精益化、供应链数字化转型、绿色供应链体系、全球供应链网络、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供应链管理服务支撑、供应链管理政策保障等。
从突出制造企业主体角度,结合工信部发布的“关于《制造业企业供应链管理水平提升指南(试行)》的政策解读”,可以发现“指南”隐含了如下“基本逻辑”。
“指南”的发布,在引导制造企业重视供应链管理,开展“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等方面,对政府相关部门的协同发力有非常积极的作用。由于个人时间和能力所限只梳理了5个亮点,其他方面的梳理以后有机会再继续。
上述梳理意在抛砖引玉,在具体观点或表述方面难免有偏差,敬请各位师友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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