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盲盒”,开出的是惊喜还是上当?

九州物流网2023-11-27

  最近,有商家把内容物不明的快递滞留件放在一起,按麻袋或按斤再次销售,成为某些电商平台上所谓的“快递滞留件盲盒”,商家还宣称“稳赚不赔”。这样的盲盒,消费者买到的究竟是“惊喜”还是“上当”?

  电商平台上架“滞留盲盒”,消费者质疑有“猫腻”

  近日,搜索“快递盲盒”“滞留件盲盒”等关键词,各个电商平台都会跳出很多“白菜价”“紧急处理”快递滞留件盲盒的商家。从某些店铺小到几十,大到一万多的成交量来看,的确有不少消费者抱着“赌一把”的心态下单。商品评论区里,很多盲盒产品几乎零差评,不少人还评论,自己开出了手机或者物超所值的海外订单。


  难道“快递滞留件盲盒”都能拆出“大惊喜”?消费者张先生认为,这里有“猫腻”。“我购买的20余元的‘滞留件盲盒’里基本全是牙签、棉签之类的,根本不值20元。我发现这家店每次开两天,然后关一阵子,等不能评价时又开启,里面都是刷好评的。”

  根据媒体调查,有消费者表示,自己购买的125元10斤的盲盒里都是门把手、小奶瓶等小物件,“几乎没有符合自身需求的商品”。还有消费者表示,自己买的298元20斤的盲盒中,很多商品连说明都没有,怀疑是打着滞留快递旗号销售“三无”产品。

  专家:售卖他人快递滞留件行为不合法

  消费者要谨慎购买,切忌贪小便宜

  江苏省消保委发出提醒:慎重购买滞留件盲盒。江苏省消保委认为,如果商家售卖的商品的确为他人的快递滞留件,这种行为不合法。

  《快递暂行条例》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冒领、私自开拆、隐匿、毁弃、倒卖或者非法检查他人快件,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有前款规定行为,或者非法扣留快件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今年6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印发《盲盒经营行为规范指引(试行)》,为盲盒经营划出红线,推动盲盒经营者加强合规治理。《指引》中明确规定,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的快件,不得以盲盒形式销售。

  江苏省消保委工作人员徐悦表示,许多消费者闭眼买的“滞留件盲盒”,是销售者睁着眼打包的“套路礼盒”。

  不少商家抓住消费者“以小搏大”的心理动歪脑筋,将廉价批发来的小商品分装进不同快递专用盒,通过“精心”包装后,打上“海外原单”的标语,在商品评论区安排“低价开出数码产品”等表示“物超所值”“大惊喜”的“买家秀”,进而营造出“买到就是赚到”的假象。

  江苏省消保委副秘书长居上呼吁,应加强对所谓“快递滞留件盲盒”的监管。

  快递行业监管部门应加强对快递运输营业网点及人员的监管,严厉打击贩卖快递盲盒行为。

  电商平台应及时清理平台内贩卖快递盲盒的商家,整顿打着“海外原单”快递盲盒噱头贩卖廉价小商品的欺骗消费者的行为。

  消费者要理性消费,识别套路和骗局,切忌贪小便宜,最终吃亏上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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