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州物流网2019-03-12
日前发布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报告》显示,2018年,公路水路行业以深化“平安交通”建设为统领,以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加强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建设,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大力推进安全生产风险管理、隐患治理和信用管理,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实现了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
安全生产事故情况
事故总量持续下降,重特大事故降幅显著
2018年,公路水路行业造成人员死亡(失踪)的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死亡(失踪)人数同比下降14%、15.8%,持续保持“双下降”。按事故等级分析,一般事故起数和死亡(失踪)人数同比下降19.9%、20.9%;较大事故起数和死亡(失踪)人数同比下降4.8%、5.3%;重大事故起数和死亡(失踪)人数同比下降33.3%、32.6%,降幅显著。未发生特别重大事故。
道路运输领域
2018年,道路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形势保持稳定,事故起数和死亡(失踪)人数双下降。较大以上等级行车事故起数和死亡(失踪)人数同比下降20.7%、30.2%。其中,较大事故起数和死亡(失踪)人数同比下降17.7%、20.3%;重大事故起数和死亡(失踪)人数同比下降57.1%、53.7%;未发生特别重大事故。
水上交通领域
2018年,水上交通领域事故起数有所下降,但死亡(失踪)人数有所反弹波动。造成人员死亡(失踪)的运输船舶事故起数和死亡(失踪)人数同比下降10.4%、上升24.7%。在造成人员死亡(失踪)的运输船舶事故中,一般事故起数和死亡(失踪)人数同比下降24.8%、24.3%;较大事故起数和死亡(失踪)人数,同比上升175%、134.8%;未发生特别重大事故。
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
2018年,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造成人员死亡(失踪)事故起数和死亡(失踪)人数同比减少3起、3人。其中,一般事故起数和死亡(失踪)人数同比减少2起、5人;较大事故起数和死亡(失踪)人数同比减少1起、增加2人;未发生重特大事故。
港口作业领域
2018年,港口作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基本稳定。造成人员死亡(失踪)的事故起数和死亡(失踪)人数同比减少1起、增加2人。未发生重特大事故。
安全生产事故总体特点
事故时间和空间分布特征明显,部分领域事故呈现新趋势
安全生产事故持续保持“双下降”
2018年,公路水路行业造成人员死亡(失踪)的事故起数和死亡(失踪)人数,持续保持“双下降”。其中,道路运输领域安全生产事故保持连续下降,水上交通领域总体稳定,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和港口作业领域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公路水路行业重特大事故多发态势得到初步遏制,但仍发生多起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群死群伤或严重污染环境的事故(事件),防范重特大事故的任务依然艰巨。
三个明显波动期 四个事故易发时段
全年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在全年呈现“三个明显波动期”。一是春运及全国两会后事故高峰期。2018年2—3月份,道路运输、水上交通、工程建设领域事故起数和死亡(失踪)人数,占全年事故总量的19.3%和20.8%。二是入暑入汛季节交替事故高峰期。2018年5—6月份,道路运输、水上交通、工程建设领域事故起数和死亡(失踪)人数,占全年事故总量的18.1%和19.9%。三是夏季运输繁忙事故高峰期。2018年8—10月份,道路运输、水上交通、工程建设领域事故起数和死亡(失踪)人数,占全年事故总量的26.5%和27.2%。
从全天各时段事故分布规律分析,公路水路安全生产存在四个事故易发时段:上午发车(开工)密集时段、午后人体疲劳时段、黄昏昼夜交替时段、凌晨作业条件恶劣时段。
安全生产事故类型相对集中
道路运输领域,碰撞、侧翻等事故多发。2018年,碰撞类事故起数和死亡(失踪)人数占道路运输较大以上等级事故总数的85.4%和85.2%;侧翻类事故起数和死亡(失踪)人数占道路运输较大以上等级事故总数的10.4%和11.8%。水上交通领域,碰撞事故总量大,自沉事故伤亡多。2018年,造成人员死亡(失踪)的运输船舶碰撞事故起数和死亡(失踪)人数,占运输船舶事故总量的36.6%和35.4%。造成人员死亡(失踪)的运输船舶自沉事故起数和死亡(失踪)人数,占运输船舶事故总量的33.0%和48.1%。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高处坠落、坍塌事故所占比例较高。
部分高风险领域事故有所反弹
一是农村客运班线事故比重上升。2018年,较大以上等级农村客运班线事故起数和死亡(失踪)人数,占道路客运较大以上等级事故总量的36.0%和37.6%,同比分别上升18个百分点和20个百分点。二是内河砂石运输船舶事故大幅上升。2018年,砂石运输船舶事故起数和死亡(失踪)人数同比上升5.9%和85.7%。三是隧道施工事故明显反弹。2018年,隧道工程事故起数和死亡(失踪)人数同比上升100.0%、157.1%。
事故区域相对集中
一是西南山区事故多发。2018年,西南山区较大以上等级运输车辆事故起数和死亡(失踪)人数,占该领域事故总量的33.3%和27.3%;一般以上等级公路水运工程建设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占该领域事故总量的56.1%和55.6%。二是中部地区部分交通枢纽省份事故风险较高。2018年,中部地区部分省份较大以上等级运输车辆事故起数和死亡(失踪)人数,占该领域事故总量的17.7%和20.2%。三是“六区一线”重点监管水域事故集中。2018年,“六区一线”重点监管水域造成人员死亡(失踪)的运输船舶事故起数和死亡(失踪)人数,占运输船舶事故总量的42.9%和52.7%。
非营运车辆 对道路运输安全影响显著
伴随着机动车数量的上升,新增驾驶员快速增加,其安全驾驶经验相对缺乏,非营运车辆对道路运输安全带来的安全挑战增大。2018年,营运车辆与非营运性质车辆、摩托车、行人间事故起数和死亡(失踪)人数,占道路运输较大以上等级事故总量的64.6%和61.4%。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各种矛盾错综复杂,各地发生的多起乘客抢夺方向盘、干扰公交驾驶员等事件,反映出非传统安全已经成公路水路行业的重大风险。
加强事故防范工作的对策建议
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 切实提升行业安全生产事故防范能力
深刻认识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意义。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事故总量大、人员伤亡多,重特大事故比例高,是党中央国务院关注的重点,社会舆论关注的焦点,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是交通强国建设的短板,已经成为国家安全生产工作的“主战场”。公路水路行业必须要提高思想意识,深刻认识当前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切实将安全生产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强化重大风险管控。防风险、除隐患,组织各领域安全监管主责部门深入摸排群死群伤、重大环境污染、重要交通设施损毁阻断等易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高危风险,列出重大风险清单,明确管控措施,责任到人,确实管控重大风险;研究出台引导800公里以上长途客运班线调整优化,道路交通运力供给转型升级以及强化旅游客运、农村客运和渡船渡口安全的政策措施,降低行业结构性重大风险。
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行领导班子成员直接负责,做到安全风险管控全覆盖。引导企业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培育规范安全评估中介机构,督促交通运输企业向标准化规范化转型发展。推动对安全隐患突出、达不到安全运营条件的企业依法整顿,提升企业规模化经营水平。加强航运公司安全管理,推进NSM规则扩大实施范围。
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机制。尽快厘清相关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间的职责定位与边界,理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与执法工作机制,确保不断不乱。加大非法违规行为处罚力度,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严格实施监管和处罚,提高企业违法违规成本。
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升装备设施安全性能,深入推进公路、港口、航道、站场等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加快老旧车船更新改造,持续推进车船标准化。大力实施科技兴安,加快推进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信息化建设,积极探索人工智能技术在安全生产领域的融合落地。强化应急处置能力,加强自然灾害防治能力、重大海上溢油应急处置能力和海上搜救体系建设,整合优化安全生产应急资源和救援队伍,提升水上交通安全应急救助打捞能力。
健全事故整改工作机制。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典型案例“举一反三、吸取教训”的工作机制。开展事故调查深度调查,深入剖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训,深化对事故的规律性认识。
加强安全教育培训。继续实施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提升工程,举办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厅局长培训班、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培训班,开展营运客车和货车驾驶员安全文明驾驶教育培训专项行动。推进从业单位落实培训主体法定责任,建立灵活适用的基层从业人员培训考核机制,加强操作技能和职业道德培训。积极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建立优秀技工激励机制,鼓励建立企业稳定的技术工人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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