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州物流网2020-09-03
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集中资源、强化保障、精准施策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加快补上“三农”领域的短板。当前,农产品流通环节多导致交易成本高是限制农民收入和阻碍农业农村发展的主要短板,完善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对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传统的农产品供应链较长,交易环节复杂且缺少质量标准。完善我国农产品供应链需要建立新型农产品交易合作组织,减少中间环节;加快农产品质量标准建设,提升农产品质量;推进农产品信息共享,提升供应链效率;促进农产品流通渠道规模化,拓宽供应链。
一、引言
2020年既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之年,也是脱贫攻坚的决胜之年。2020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 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再次强调,脱贫攻坚质量怎么样、小康成色如何,在很大程度上要看“三农”工作成效。完善农产品供应链,补上“三农”领域的突出短板,对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打赢脱贫攻坚战具有重大意义。
2019年,受非洲猪瘟影响,猪肉价格及供应成为重大民生问题。生猪产能的大幅下滑不仅使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遭受巨大损失,而且生猪市场的供不应求使猪肉价格一路上涨,广大人民的消费支出增加,导致消费价格指数上涨。近期,由于受到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部分地区的农产品出现严重滞销,但同时城市里的农产品市场却出现菜品断供、菜价上涨等情况。这些外部环境造成的突发事件反映出我国当前农产品供给中存在重大问题,也表明当前完善农产品供应链对调节农产品阶段性产能过剩、维持农产品供销畅通、优化农产品资源配置具有重要意义。
当前,学术界关于供应链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工业企业,对农产品供应链问题关注不足;“三农”问题研究中又主要关注农民创收、基础扶贫等工作,对农产品供应链与农村经济发展关系的研究较少涉及。基于此,本文分析了我国农产品供应链的发展现状,总结了当前农产品供应链中存在的问题,并探讨了完善农产品供应链的路径,旨在为满足全社会农产品需求和推动农村经济发展提供相关政策建议。
二、完善农产品供应链是农民增收和乡村振兴的迫切需求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和电子商务技术的逐渐成熟,传统的单一线下销售模式受到了冲击,但是也给一些产业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受益于“新零售”思想,传统的农产品供应链逐渐与网络信息平台合作,供应链上各环节企业建立起更加紧密的协同关系,实现了信息的共享化。许多从事农产品生产的经营者开始采用线上、线下并行的产品供应方式,优化了链条上资源的配置,提升了农产品流通速度和效率,最终实现供应链系统中企业效益的最大化。
(一)农产品供应链是供、产、运、加、销的有机衔接
农产品供应链通常是指在农产品的生产与流通过程中,将农产品和与之相关的服务提供给目标消费者的一种活动。农产品供应链主要包括上游的农产品生产,中游的农产品加工、第三方物流企业以及下游的农产品销售环节。
从事农产品生产的上游主体主要指农户、农业合作社等。其中,农户是以家庭为单位的农产品生产者,主要特点是生产规模小、分散程度大。农业合作社主要是通过合作社的形式将分散的、小规模的农户整合后进行农业生产活动的农产品生产者,特点是能够通过规模效应提高农户对农产品的掌控力,使农户有足够的农产品储备来供应中游的农产品加工企业或下游的农产品销售商。农业合作社既可以增加农产品的销售渠道、拓宽农产品供应链,也可以通过利益共享机制维持农户收入的稳定。在我国,农业合作社形式的农业生产者还相对较少且主要集中于东部地区,我国大量的农业生产仍依靠家庭农户完成。
中游的农产品加工企业主要是指从事农产品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等的采购和加工企业。从事农产品加工的企业通常具备以下特点:一是与农产品生产地距离较近,能够充分利用当地种植的农产品及时加工出满足消费者需求的生活用品,减少运输成本和运输时间。二是通常会搭建属于自己的物流运输平台和产品销售平台,一方面为农户提供服务,便于自己采购;另一方面,能够缩短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的距离,便于销售。三是农产品加工企业一般是在当地具有一定实力的龙头企业或垄断企业,可以以批量采购优势压缩农产品初始价格,扩大利润空间。
下游的农产品销售商主要包括零售商、批发商和分销商等。随着市场经济发展,下游农产品销售商形式越来越多元化,销售方法也越来越丰富,有些销售商自身也能够提供农产品物流配送,如几小时就能送达的每日优鲜和盒马生鲜等。
(二)完善农产品供应链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我国属于人口大国,每年对于农产品类的基本生活用品有极大的需求,保证农产品供求平衡、维持农产品价格稳定,对于维护我国的社会安定有重大的影响。从我国当前面临的国内外环境来看,一些国家针对大宗农产品采取限制进出口和提高关税等国际贸易博弈,使得国内农产品生产和供应出现趋紧态势;近期,由于非洲猪瘟、禽流感和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农产品生产和供应出现紧张局面。因此,在当前国内外环境下,完善农产品供应链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1.完善农产品供应链可以应对重大突发事件
前一段时间,本应正值大批大棚种植农产品上市的时机,但是由于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全国各地都实行了交通管制。一方面,大量的农产品无法从田间地头运输出去,造成了大量农产品无法正常销售,且农产品无法及时收获会对下一轮耕种产生影响,不仅会使农户当期的收入下降,甚至会减少农户未来的收入;另一方面,市场上的农产品消费需求无法及时得到供给,导致生活必需品大量短缺,使维持日常生活的成本大大增加。在此背景下,市场已难以发挥资源配置作用,不得不依靠国家宏观调控。中央十分重视疫情导致的农产品供应链断裂,强调要确保粮食、蔬菜、肉蛋奶等生活必需品的供应,要求各地方政府要完善应急预案,统筹抓好生产发展、流通运输,做到产销衔接、合理调剂等。
新冠肺炎疫情的发生表明完善的农产品供应链对于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的重要性。首先,完善的农产品供应链可以保证产销双方在遇到紧急情况时仍能够保障农产品生产和消费,保证产区的农产品运得出、运得走、不积压、不难卖,保证农产品销售区与产区的紧密对接,使农产品调得进、供得上、不脱销、不断档。其次,完善的供应链也可以推进农户及时根据市场需求调整生产和运输,保证急需农产品的供应。在此次疫情引起的突发事件中可以清晰地看到,我国的农产品供应链存在严重的问题,在国家强有力的宏观调控措施实施以前,有些疫情严重地区的社会生产与消费处于困难状态,基本生活用品供应出现一定的短缺,导致抢购物资现象。在国家宏观调控出手后,主要靠全国捐赠农产品物资以及国家释放储备物资等方式,解决了一些地区农产品供应中断问题。虽然在政府的大力推动下,农产品产后积压以及市场上供应不足的矛盾得到了有效缓解,但我们仍然要认识到,未来需要建立更加完善的农产品供应链,以便应对各种重大突发事件。当农产品供应链完善时,国家只需要对整个供应链进行监控和管理就能实现农产品供应的稳定和及时,而不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财力、物力来满足农产品的有效供给。
2.完善农产品供应链可以提高全要素生产率
首先,我国从事农产品生产的主体是分散的农户或结构并不完善的农业生产合作组织和小规模企业,他们的销售渠道不是十分稳定,大多数没有形成完整的、有计划的农产品生产销售体系。其次,我国农产品流通渠道各个环节的从业者之间不能及时进行信息沟通,无法形成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产销合作化水平低,导致我国的大部分农产品都处于产销分离的状态。社会生产需要大量的人力、财力、物力和技术等要素投入,只有全要素生产率提高,才能增加国民财富,产销分离以及没有销售渠道的现状使得我国农业生产占用了大量的农村人口。如果完善了农产品供应链,会解放大量的农村人口,既可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供给效率,又能释放大量农村人口进行第二、第三产业生产,从而提高全社会要素生产率。
农产品供应链的不完善对社会各方面的生产效率都会产生影响。在生产服务方面,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由于缺乏整体统筹和宏观规划,造成农产品生产技术落后、农业现代化进程缓慢,导致农村的土地、劳动力资源没能释放潜力,造成资源浪费,甚至出现一些农产品阶段性过剩而另一些农产品产能严重不足的现象。在流通服务方面,由于流通企业渠道组织化程度低、交易信息滞后,导致农产品流通效率低下。在消费服务方面,销售商没有长期稳定的合作供给渠道以及所销售的农产品缺乏统一的质量标准,导致质次价高或高质量产品低价贱卖的情况。因此,建立完善的农产品供应链对于农产品生产现代化、农产品流通规模化和高效化、农产品销售标准化、农产品价格稳定,最终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具有重大意义。
3.完善农产品供应链可以促进农业规模化生产
在推进农业产业化的过程中,地方政府引导农户适度规模化经营,建立起农业产业化生产基地,提高了农产品的产量和质量,降低了农产品的生产成本,实现了规模经济。在没有完善供应链的条件下,一方面,供求信息不畅通导致农户无规划地进行农产品生产,使部分农产品产量太大无法销售出去,无法实现价值交换,而另一部分紧俏农产品由于产能不足,无法满足市场需求,导致该品种农产品物价快速上涨;另一方面,鉴于农产品易腐烂、易受损的特点,如果不能将已经成熟的农产品快速送达消费者手中,必定造成资源浪费。
一套合理的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可以实现农民与市场的无缝对接,可以使农民转变思路,从以生产为导向转变为以市场为导向,优化农产品的生产结构。完善的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在服务于产地和农户的同时,也服务于农产品采购商、批发商,实现农产品的产销合作以及农产品标准化。以销定产,一方面满足了消费者个性化、品质化、多样化的消费需求;另一方面,避免农户盲目生产带来的农产品滞销甚至低价贱卖的问题以及阶段性供给不足问题,同时增强了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解决农产品难卖、卖低价问题,为供应链两端带来双赢结果。更重要的是,完善的农产品供应链,既可以降低农产品中间流通成本,又可以实现农产品产销较低的边际成本。
三、我国农产品供应链存在的问题
我国属于农业生产大国,在改革开放初期,农产品大部分用于产地自给自足,多余的农产品主要在周边地区交换或销售,由于受农产品保鲜时间要求以及运输成本限制,跨地区运输和销售农产品由有充足资金和运输工具的商人或政府组织完成,因此,农产品供应逐渐形成了“农户—中间商—消费者”的简单链条。随着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发展、物流水平和保鲜技术的提升,农产品供应逐渐形成“农户—物流公司—加工商—批发商—分销商—零售商—消费者”等不同路径链条。随着农产品供应链的拉长、交易环节增加、消息获取渠道有限,导致供应链信息不对称现象明显,出现了一系列问题。
(一)农产品供应链条复杂造成高额交易成本
我国从事农产品生产的从业者大部分在农村地区,农产品销售和消费则集中于城市地区。各地从事农产品生产、加工以及采购的多是规模小、组织化程度低、数量众多且需求较为分散的小型企业,造成了农产品从田间地头流通到消费者“餐桌”需要经过多个交易环节,而每一个交易环节过程中都要付出一定成本。从交易成本构成来看,首先,由于近年来受国际市场的影响,农业生产投资的化肥、地膜等农用物资价格攀升,造成农产品的生产成本提高;其次,由于农产品易腐烂受损,对储藏、配送等物流标准要求高,造成物流成本较高,即使物流达标,由于农产品的特殊性,在流通过程中也经常产生损耗造成损失;最后,由于我国的人均耕地面积小以及农业基础设施投入不足,造成农户或农产品生产企业制度成本和信息成本增加,即当农产品供应链各环节交易人数较多且交易频率较高时,农户等经营主体为获取准确市场信息,会产生大量的信息交易成本。
因此,农产品供应存在的链条过长、交易环节过多的现状不可避免地导致农产品高额的交易成本。当交易成本较高时,供应链整个环节中的中间企业欲赚取目标利润,便只能依靠提高农产品销售价格以弥补高额交易成本,导致消费者买入农产品价格居高不下、农民出售农产品价格持续走低的双输局面。农产品供应链发展的当务之急是要像制造业供应链一样缩短交易环节,寻求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伙伴以及采用先进的农业科学技术等来降低交易成本,保障农产品的保值增值。
(二)农产品供应链信息传递不及时造成资源浪费
信息传递机制对供应链形成起到重要作用,对农产品供应链成员间的关系影响重大,如果信息传递不及时易造成严重的资源浪费。具体而言,从农产品生产来看,农产品市场具有季节性和周期性。农产品需要根据季节和气候变化提前安排播种,且农业种植和生产属于“靠天吃饭”,导致丰产、平产、欠产的不确定性。此外,随着农产品需求的阶段性变动,农业生产供需信息不对称会导致某一类农产品供给过多或供给不足,而供求关系的变动又会影响下一年农户的种植选择,易造成生产浪费。从流通环节来看,农产品最初的供应者、中间商以及零售终端主体的组织化程度较低,甚至众多农产品批发商和配送商都不是注册公司,导致农产品供应链主体经营模式粗放,综合利用资源能力较低,在这样的供应链环节中,农产品在长距离运输中需要更换不同的运输企业,难以结成有效的供应链合作伙伴。此外,由于信息资源不能共享,不仅导致物流成本增加,而且容易产生农产品坏损,造成物流损耗和流通资源浪费,无法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从农产品质量监督环节来看,在农产品的交易过程中,难以对农产品质量信息进行传递和跟踪,一旦农产品发生安全事故很难及时追溯存在问题的交易环节,造成市场监管资源浪费。
因此,当前农产品供应链整合需要建立良好的信息渠道和合作关系,国家也应加大对农产品市场的基础设施投入,建立能提供农产品供给、需求和交易频率等内容的信息系统和交易市场,以逐步解决农产品供应链信息传递不及时的问题。
(三)农产品供应链难以把控产品质量
随着消费者收入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农产品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传统的供应链已经愈来愈难以满足人们需求。首先,我国传统家庭式农业生产活动为保证农产品的高产量而习惯喷洒毒性较大的农药以快速防治病虫害,这一过程会造成农药残留超标,不利于人体健康;其次,家庭式农业生产难以像大规模种植基地一样对质量进行把控,难以对农产品的种植土壤、灌溉水源等进行有效监控,导致收获的农产品品质差异较大,质量参差不齐;最后,由于农产品易变质、易腐坏,如果在运输交易过程中不能对农产品储存条件进行调控,也会对农产品质量产生重要影响。因此,传统农产品供应链上中间商越多,越难以保证农产品质量,且大量依靠家庭式农户生产难以达到农产品质量的统一标准。
此外,为了保证农产品质量,促进农产品保值增值,需要建设冷链物流等特定装备或技术,还需要投资购置质量检测设备及分拣包装生产线等,而目前农产品供应链上的参与主体由于受教育程度低、组织化程度低、缺少资本积累和资金来源以及更注重短期利益等原因,难以接受这些附加技术支持和投资带来的成本,造成供应链各参与主体对提高农产品质量的主动性不足。因此,未来农产品供应链欲提高和严格管控农产品质量以逐步满足市场需求,需要整合和改革农产品供应链参与主体的组织规模和组织形式,以规范的公司或专业合作社形式参与农产品的生产、经营。同时,国家也要建立严格的农产品质量标准和监管机制,以强制性约束农产品供应链主体的行为。
四、国外农产品供应链的经验借鉴
在美国和德国,政府部门全力构建新型农产品合作组织,将农户、合作社生产的分散农产品集中起来,统一定价,统一流通,既促进了农产品的销售,又提高了农产品生产者的收入。在英国,现代化的农业股份制企业发达,以农场为单位组织规模化生产、标准化种植、冷链化流通,实现了农产品生产者与市场的直接对接,农产品可以在全国范围内快速流通,降低了农产品生产者的风险,提升了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一)生鲜零售平台LocalHavest
美国的生鲜电商LocalHavest成立于1998年,其模式是构建连接本地中小型农场和消费者的网购平台,通过平台将本地的农场信息汇总起来,为消费者提供丰富的农产品选择。消费者通过在线地图检索系统,输入本地区号,就可以检索到周围的农场,在线购买到物流配送难度高的农产品,通过本地区的宅配就可以送达给消费者,最大限度地保证食品的新鲜。同时,该平台还提供了多种消费者参与农产品生产和销售方式,增强了农产品生产的透明度和信任度。
除了在线交易平台,LocalHavest还开发了农场管理软件CSAware,具备会员管理、订单管理、配送管理和财务管理等四大功能。CSAware大幅提升了农场的管理效率,使农场的管理者可以专注于农产品的生产,无论是否属于LocalHavest网站销售的农产品,都可以使用CSAware软件,这样就拓宽了LocalHavest的收入渠道。
简单来看,LocalHavest类似国内在“淘宝”“拼多多”等电商平台上卖农产品,但是在销售农产品的同时,实现了从上游农产品生产商到下游农产品销售商的深度整合。在上游的农产品生产端,LocalHavest向生产农产品的农场提供软件技术支持,帮助农场主管理农场、销售农产品,提高了农产品的生产效率和销售管理水平;在下游的销售端,它又提供了一种可供消费者参与生产和销售的方式,提高了该平台销售农产品的透明度和消费者的信任度。目前,国内已经出现一些集中管理的农场,我国可以借鉴LocalHavest这种供应链模式整合中小农户,形成连接产销两端的网络销售渠道。
(二)在线食物社区Farmigo
与LocalHavest相似,美国Farmigo也是在平台中纳入农场供消费者选择购买农产品,但方式又有所创新。Farmigo创造性地提出并打造了“食物社区”的理念,所谓“食物社区”就是将居住距离较近的消费者合并成一个小单位,然后与当地的中小农场联系起来。Farmigo会为每一个社区设计自己的“菜单”,当每个社区达到至少20人消费时,消费者还可以享受折扣。消费者通过网页订购农产品以后,Farmigo联系当地的农场将农产品免费配送到消费者手中。
Farmigo上采购的农产品都是48小时内采摘和制作的,甚至比普通超市里的农产品还要新鲜,并且采用团购的方式降低了物流成本,本地农场直接配送又降低了仓储成本,消费者买到的农产品比超市里的还便宜20%—30%。我国城市及城郊地区可以借鉴成立这种“食物社区”,但在远离城市的农村地区,还需要互联网技术和地理信息技术的发展,完善物流服务,才能逐步推行此类农产品供应链模式。
(三)专注高端生活品质的Whole Food Market
作为目前世界排名第一的天然有机食品连锁零售商,美国Whole Food Market成立于1980年,目前业务已经拓展至加拿大和英国等多个国家。该公司拥有自己独到的经营理念,主要聚焦于高端消费群体,主打不含有转基因、人造色素以及防腐剂的绿色农产品,公司面向高端消费人群推出了“超市+餐厅”的混合经营模式,每天都会有直采本地的健康农产品送入超市以及餐厅。Whole Food Market营销的不仅是农产品,还是一种生活方式。
该公司从地址的选取到农产品的选择都极具特色,选址通常从周边人口数、物业条件、交通状况等方面来考虑,尽可能贴近富人区,即聚焦高收入和高知识人群;在产品的选择上主要考虑农产品的丰富度和产品质量的控制,采用自有生产基地和本地采购的模式,并且在门店设有专门的质检员评估农产品的质量。从我国来看,各大城市均有高端社区以及高端超市,但在产品供应上主要以进口产品为主,国内农产品很少出现在这样的社区及超市中,未来我国农产品供应商可以模仿Whole Food Marke经营理念,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端农产品销售方式。
五、建立农产品供应链的配套措施
完善农产品供应链是当前我国“三农”发展的重要内容,建立和完善农产品供应链有利于补齐农村经济发展的短板,当前,还需要国家进行多方面的配套措施建设。
(一)重视绿色生产,构建绿色供应链
鼓励从事农产品生产的农户进行标准化生产,科学控制标准化生产的实施过程,提高农产品的质量。政府主管部门要构建全国统一的农产品质量管理标准化体系,包括农产品分类、生产经营规范、农药残留量、绿色有机标准等,并逐步推进标准体系与国际化标准接轨。当然,由于各地自然条件不同,各地政府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做出适度调整。若有企业或农产品生产者违反农产品质量管理标准,应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可以利用供应链中的信息共享平台以及网络平台对违规者进行通报并责令停产,使实施违规行为的经营者付出代价,以此提升农户和企业的社会责任感以及对绿色生产的重视程度。要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为监管提供法律依据,加强对违规行为的整治力度,加强监管,最终使供应链上的所有节点企业提高对绿色生产和绿色供应链的重视程度。
(二)研发信息技术,建立信息网络
政府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联合企业合作建立线上的农产品交易平台,平台能同时将农产品的提供者、销售者、消费者等三方的信息进行汇总、融合、共享,形成一条农产品的供应链。该平台不仅是一个进行农产品交易的平台,还对交易农产品的产地、价格、数量进行及时发布,并提供产品检测合格报告,保证平台上所交易的农产品全部可以追溯。平台的建立还有利于农产品生产的协调规划,引导农户按照消费需求做出市场判断和生产决策。为了方便消费者全方位地了解到农产品的相关信息,不仅要建立线上的交流平台,还要建立起对线下实体店面的服务体系,在全国范围内有代表性地设置综合体验店,使消费者真切地感受到农产品的高质量,增强消费者对整条供应链所提供农产品的信任度。只有将整个供应链的信息透明化,实现共享,才能加快农产品在供应链中的流通速度并加速供应链信息化向纵深发展。
(三)加强扶持力度,完善设施建设
国家要加强对供应链的财政扶持力度,在资金、技术方面给予农户支持,加强农产品生产、分选、包装、储存、保险等配套设施建设,使农产品的质量达到统一标准,具备优良的交易条件,改变农产品生产者在定价方面的弱势地位,提高农户的议价能力。国家要在公共设施建设上给予支持,支持的重点应该放在物流环节的完善上,当前制约农产品供应链的关键因素就是流通问题,只有建立起发达便捷的交通网、完善的服务体系和配送系统、畅通的信息网络,才能提高农产品的流通效率,降低农产品运输过程中的损耗,保障农产品的质量,解决农产品物流成本高、卖难的问题。只有实现农产品从“田间地头”到消费者“餐桌”的全程可追溯,使供应链的上下游无缝化对接,才能保证农产品的优质优价。
(四)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农户认知
对农产品质量的把控最终要落实到农户身上,农户对供应链的认知决定着农产品供应链的成败。首先,加大对农产品供应链价值和作用的宣传介绍,使农户对农产品供应链运行熟悉起来,提高农户对农产品供应链减贫增收价值的认同,将独立、分散的小型农户组织起来形成规模效应,具备一定的竞争优势,扩大供应链参与者的数量;其次,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等方式对农产品供应链运营的管理知识、风险防范机制进行宣传和传播,向农民推广关于农产品种植、加工、销售的专业知识,纠正农户的不科学理念,加深农户对标准化、高质量农产品的认知,使他们注重提高农产品质量,通过科学技术手段将农业生产的自然风险降到最低。
六、完善我国农产品供应链的路径
在现有农村发展模式下引入新的发展理念和发展模式,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三农”工作的重点,因此,农村经济发展迫切需要像城市发展和工业发展一样引入整合资源的供应链管理系统。
(一)建立新型农产品交易合作组织,减少中间环节
在完善农产品供应链的过程中,各节点企业应以构建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为目标,以自身长远发展为立足点,避免片面追求眼前利益。
在整个供应链体系中,农产品供应方对于合作关系能否长期持续起到决定性作用。目前,我国农产品供应商提供的农产品质量参差不齐,以次充好的现象大量存在,因此,在建立农产品交易合作组织的过程中选择供应商时要保持谨慎的态度,充分考察其信用水平和所提供农产品的质量。另外,供应链各参与者能否形成长期的合作关系还与各节点企业的认知、行动、利益追求等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在新型农产品合作组织中,要求农产品供应链的上下游节点企业保持紧密联系,在经营理念上趋于协同,要集中各自的优势资源以减少农产品的中间流通环节,最大化地降低合作风险,最终形成“多赢”局面。
(二)加快农产品质量标准建设,提升农产品质量
农产品作为初级必需品和中游企业进行加工的原材料,必须对其质量进行严格把控,因此,推进农产品质量标准建设对于提升产业链竞争力具有重大意义。
农产品质量并不能随着存储、运输的完善而得到改善,农产品质量的提升依赖于对农产品生产过程建立的管理标准。在我国的农产品生产过程中,许多农户为了提高农产品的产量以及使蔬菜、水果看起来更加“诱人”,往往使用大量的农药和化肥。还有一些农户缺乏农产品储藏专业知识或囿于资金不足,导致农产品储藏条件不能得到保证,使农产品在收获和储藏的过程中发生腐烂变质。健全农产品质量监管体系已经成为大势所趋,相关部门必须同时抓“生产”和“管理”,对农产品的生产过程进行科学监管,全力提高农产品的质量,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使农产品在生产经营规范、农药残留标准、产品大小和口感等方面都实现标准化,建立统一的产品质量体系。
随着互联网销售平台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在网上购买农产品。由于网络销售是一种商家与顾客非接触式的销售方式,消费者不能真实地看到农产品,一些不法商人就以次充好来欺骗消费者,导致网络销售农产品产生监管漏洞,造成消费者对电商平台销售农产品质量的不信任,破坏了农产品的口碑。目前,现有的线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尚不完善,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建立对于线上销售农产品的质量检测标准。
(三)推进农产品信息共享,提升供应链效率
在互联网与农产品供应链结合过程中,链条中各节点的企业之间开诚布公地共享信息资源,既是促进企业诚信合作的重要基础,也是企业相互监督加深合作的根本,更是减少流通过程中信息交易成本的重要方式。目前,由于农户广泛分布于全国各地的农村地区且规模小、相互分割,存在严重的信息不透明现象,极易引发农产品供求失衡,导致农产品滞销或价格虚高现象,严重损害农户以及消费者利益。因此,需要构建农产品信息交流平台,将供应链上的各个节点企业和农户联系起来,及时共享信息,对农产品流通、市场需求进行跟踪反馈,当市场出现波动时及时调控,既要避免销售商的无良炒作,也要避免盲目生产导致滞销,还要根据市场需求及时调整农产品的供给以平衡市场需求,提高农产品供应链调节农产品供应及销售的效率,同时提高农户的议价能力,提升农民的收入水平。此外,运用互联网新技术,通过信息化平台的开发与应用,可以建立对海量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进行实时监控的体系,实现对农产品质量的全程化、精细化、日常化管理,最终提升供应链的工作效率。
(四)促进农产品流通渠道规模化,拓宽供应链
我国农产品供应链已经初步建成,但上游的农产品生产者以及中游的农产品运输者规模小且分散,供应链体系没能实现高效率运转。对此,必须以市场为导向,以创新为动力,逐步扩大农产品的生产规模,形成有组织、规模化、高效率的农产品供应链。目前,我国从事农产品流通的物流企业规模普遍偏小,大部分从业者是农户或者生产合作社,与销售商没有形成长期稳定的运输合作关系,由于缺乏资金及技术支持,导致农产品运输效率低、损耗大。政府或者供应链的核心企业应提供技术和资金支持,建立专门从事农产品运输的规模化物流系统,统一协调供应链内的农产品运输,既能保证农产品运输的规模效应,又能保证运输过程中农产品质量不下降,还可以避免运输资源闲置带来的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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