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州物流网2020-09-02
9月1日起,按照交通运输部统一部署,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海事管理机构和船舶检验机构将联合行动,针对长期逃避海事监管船舶,分三个阶段,开展为期一年的专项整治行动。
据悉,此次专项整治范围包括截至2020年8月31日超过一年不接受现场监督、安全检查和不进行进出港报告的国内航行船舶;2019年各级海事管理机构在官方网站公示的异常名录船舶;船舶检验证书过期但持续处于营运状态的船舶。专项整治将狠抓水路运输资质管理、船舶登记基础数据核实、船舶检验证书过期认定等重点环节,采取把好船舶运输市场准入关、加强静态业务管理、加大现场监管力度、做好相关信息通报等措施,有效防范水上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实现长期逃避海事监管船舶“去存量、遏增量”的目标,确保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并稳中转优。
专项整治行动开展背景:
2019年,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就已经针对超过12个月没有接受船舶现场监督、安全检查或者未进行进出港报告的持有有效国籍证书的船舶开展了专项整治,共涉及15560艘船舶。
经整治,截至2019年底,恢复进出港报告和接受安全检查、现场监督的船舶7527艘,占比48.4%;尚不能掌握去向的船舶3245艘,占比20.9%;办理停航船舶2608艘,占比16.7%;已经确认去向的其他船舶(含扣押、军队租用、在外施工等)1804艘,占比11.6%;注销登记船舶376艘,占比2.4%。
对尚不能掌握去向的船舶,各海事管理机构在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督促船舶所有人或经营人尽快报告船舶动态,接受安全检查和现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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