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州物流网2018-10-23
核销单,全称出口收汇核销单,又叫外汇核销单。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发,出口单位和受托行及解付行填写,海关凭此受理报关,外汇管理部门凭此核销收汇的有顺序编号的凭证(核销单附有存根),它是出口报关时需要的一种单据,在外汇管理局申领的,没有费用,但需要有进出口资格,在海关注册,有电子口岸系 ,有外汇帐户。
核销单有何作用?
核销单是出口报关时需要的一种单据,是在外汇管理局申领的,没有费用,但公司需要有进出口资格,在海关注册,有电子口岸系统,有外汇账户。申请时需使用电子口岸的用户卡在电子口岸网上申请核销单,然后在外汇管理局申领,申领时需加盖公司条形章和公章。
货物出口前核销单需在网上备案出口口岸,以备出口报关时使用。货物出口后凭海关退回的核销单、报关单结汇联在银行办理结汇手续,再在电子口岸网上交单,然后可凭核销单、报关单退税联在外管局核销,最后就可以退税。
核销单目前已取消使用
《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的公告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2年第1号》第四条规定:自2012年8月1日起报关出口的货物(以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下同),出口企业申报出口退税时,不再提供核销单;税务局参考外汇局提供的企业出口收汇信息和分类情况,依据相关规定,审核企业出口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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